第四节 对账和结账
登记账簿作为会计核算的方法之一,它除了包括记账外,还包括对账和结账两项工作。
一、对账
对账,就是核对账目,是保证会计账簿记录质量的重要程序。在会计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难免会发生记账、计算等差错,也难免会出现账实不符的现象。为了保证各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的真实、完整和正确,如实地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各单位必须做好对账工作。
账簿记录的准确与真实可靠,不仅取决于账簿的本身,还涉及到账簿与凭证的关系,账簿记录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的问题等。所以,对账应包括账簿与凭证的核对、账簿与账簿的核对、账簿与实物的核对。把账簿记录的数字核对清楚,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对账工作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对账的主要内容有:
(一)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是指将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有关内容进行核对。由于会计账簿是根据会计凭证登记的,两者之间存在勾稽关系,因此,通过账证核对,可以检查、验证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是否正确无误,以保证账证相符。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其相应的会计凭证记录(包括时间、编号、内容、金额、记录方向等)逐项核对,检查是否一致。如有不符之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保证账证相符,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和账表相符的基础。
(二)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是指将各种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进行核对。由于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存在着内在联系,因此,通过账账相对,可以检查、验证会计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以便及时发现错账,予以更正,保证账账相符。账账核对的内容主要包括:
1、总分类账各账户借方余额合计数与贷方余额合计数核对相符。
2、总分类账各账户余额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各账户余额之和核对相符。
3、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中“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4、会计部门有关财产物资的明细分类账余额与财产物资保管或使用部门登记的明细账核对相符。 (三)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在账账核对的基础上,将各种财产物资的账面余额与实存数额进行核对。由于实物的增减变化、款项的收付都要在有关账簿中如实反映,因此,通过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的实有数进行核对,可以检查、验证款项、实物会计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以便于及时发现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改善管理,保证账实相符。账实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
3、各种材料、物资明细分类账账面余额与实存数核对相符。
4、各种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的账面记录核对相符。
实际工作中,账实核对一般要结合财产清查进行。有关财产清查的内容和和方法将在以后的章节介绍。
二、结账
结账,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按规定的方法将各种账簿的记录进行小结,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为了正确反映一定时期内在账簿中已经记录的经济业务,总结有关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资料,各单位应在会计期末进行结账。会计期间一般按日历时间划分为年、季、月,结账于各会计期末进行,所以分为月结、季结、年结。
(一)结账的基本程序
结账前,必须将属于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和应由本期受益的收入、负担的费用全部登记入账。在此基础上,才可保证结账的有用性,确保会计报表的正确性。不得把将要发生的经济业务提前入账,也不得把已经在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延至下期(甚至以后期)入账。结账的基本程序具体表现为:
1、将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全部登记入账,并保证其正确性。
2、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合理确定本期应计的收入和应计的费用。
(1)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的调整。
应计收入是指那些已在本期实现、因款项未收而未登记入账的收入。企业发生的应计收入,主要是本期已经发生且符合收入确认标准,但尚未收到相应款项的商品或劳务。对于这类调整事项,应确认为本期收入,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等科目;待以后收妥款项时,再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2)收入分摊和成本分摊的调整。
收入分摊是指企业已经收取有关款项,但未完成或未全部完成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需在期末按本期已完成的比例,分摊确认本期已实现收入的金额,并调整以前预收款项时形成的负债,如企业销售商品预收定金、提供劳务预收佣金。在收到预收款项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等科目;在以后提供商品或劳务、确认本期收入时,借记“预收账款”等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等科目。
成本分摊是指企业的支出已经发生、能使若干个会计期间受益,为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盈亏,将这些支出在其受益期间进行分配。如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或以后各期负担的待摊费用,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等。企业在发生这类支出时,应借记“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会计期末进行摊销时,应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
3、将损益类账户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平所有损益类账户。
4、结算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余额,并结转下期。
(二)结账的基本方法
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季、年)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收入、费用账户等,应单列一行登记发生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季)合计”或“本年累计”。结出余额后,应在余额前的“借或贷”栏内写“借”或“贷”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余额栏前的“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为了突出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间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者结束,应将本期与下期的会计记录明显分开,结账一般都划“结账线”。划线时,月结、季结用单线,年结划双线。划线应划红线并应划通栏线,不能只在账页中的金额部分划线。
结账时应根据不同的账户记录,分别采用不同的结账方法:
1、总账账户的结账方法。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每月结账时,应将月末余额计算出来并写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终结账时,为了反映全年各会计要素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本年累计”行下划双红线。
2、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的结账方法。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各种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每月的最后一笔经济业务下面通栏划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月末余额写在红线下面,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再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3、不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债权、债务和财产物资等明细分类账的结账方法。对这类明细账,每次记账后,都要在该行余额栏内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也就是说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的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通用栏划单红线即可,无需再结计一次余额。
4、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收入、成本等明细账的结账方法。对这类明细账,先按照需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明细账的月结方法进行月结,再在“本月合计”行下的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结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再在下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通栏划双红线。
5、年度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要将其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结转下年时,既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使本年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变为零,而是使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如实反映在账户中,以免混淆有余额账户和无余额的账户的区别。
若由于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改变而需要在新账中改变原有账户名称及其核算内容的,可将年末余额按新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余额调整分录,或编制余额调整工作底稿,将调整后的账户余额抄入新账的有关账户余额栏内。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