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一节 资金筹集业务的核算
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一是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通常称为实收资本,属于所有者权益;二是向债权人借入的资金,属于企业的负债。
一、实收资本的核算
企业的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的不同,分为国家投入资本、法人投入资本、个人投入资本和外商投入资本;按照投入资本的不同形态,分为货币投资、实物投资、证券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
1、账户设置
“实收资本”账户,该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实收资本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该账户贷方登记所有者投资的增加额,借方登记所有者投资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所有者投资的实有数额。该账户按投资者设置明细账。
2、接受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见教材【例4.1】
3、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的以实物形式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非现金资产价值,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见教材【例4.2】
4.实收资本的减少
有限责任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返还投资者投资时,按实际返还金额借记“实收资本”账户,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
二、借入资金的核算
(一)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短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借款。
1、账户设置
(1)“短期借款”账户:属于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取得,借方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偿还,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归还的本金。
(2)“财务费用”账户:属于费用类科目。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及相关手续费等。其借方登记发生的财务费用,贷方登记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财务费用,期末无余额。
(3)“应付利息”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来核算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贷方登记应支付的利息,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利息,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付未付的利息。
2、短期借款借入和偿还的账务处理
见教材【例4.3】、【例4.4】
3、计提短期借款利息以及支付利息的账务处理
注意:企业发生的利息费用,作为财务费用确认。根据权责发生制基础,当月发生的尚未支付的短期借款利息应采取预提的方式核算。如果数额不大,出于简化,可以在支付利息时直接作为支付当月的财务费用处理。
见教材【例4.5】、【例4.6】
(二)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长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
1、账户设置
“长期借款”账户:该账户属于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长期借款本金的取得、计算的利息,借方登记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归还的本金和利息。
2、长期借款借入的账务处理
见教材【例4.7】
3、计提长期借款利息以及支付本息的账务处理
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通常按照借款用途做不同的处理。用于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通常作为财务费用处理;用于固定资产购建及其生产周期在一年以上的产品生产需要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按照《借款费用》准则处理;用于清算期间的长期借款,其借款利息作为清算损益处理。
教材只介绍到期偿还本息的处理。
见教材【例4.8】、【例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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