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根据《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的规定,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具体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中文大写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 (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 “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个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l608.8,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零捌元捌角。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5008.32,应写成人民币伍仟零捌元叁角贰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O”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350.68,应写成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元零陆角捌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元陆角捌分;又如¥208000.38,应写成人民币贰拾万捌仟元叁角捌分,或者写成人民币贰拾万零捌仟元叁角捌分。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18608.03,应写成人民币壹万捌仟陆佰零捌元零叁分;又如¥638.06,应写成人民币陆佰叁拾捌元零陆分。
【例题•单选题】¥15409.02,写成中文人民币大写为( )。
A.壹万伍仟肆佰零玖元贰分
B.壹万伍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
C.壹万伍仟肆佰零玖元零角贰分
D.壹万伍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整
[答案]B
5.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
B.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
C.票据的出票日期可以使用小写填写
D.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
[答案]ABD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票据和结算凭证书写规范的有( )。
A.用繁体字书写中文大写金额数字
B.中文大写金额数字的角之后不写整(或正)字
C.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D.票据出票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答案]ABC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要求的是( )。
A.票据的出票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B.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
C.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D.将出票日期2月12日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
[答案]A
【例题2—1】出票的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 )承担。
A.银行 B.出票人 C.收票人 D.付款人
[答案]B
[解析]因为《票据法》规定: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例题2—2】
2008年5月13日,宏利食品公司向本市某超市出售了一批食品,货款总额为7 000元。宏利食品公司财务人员李某接收该超市财务人员孙某签发的支票时,发现支票的出票日期为2008年5月15日,遂向孙某询问为什么签发日期不是2008年5月13日。孙某接过李某手中的支票,二话没说就在支票上将“伍”字划掉,改为了“叁”字。分析孙某的做法是否妥当,李某是否应当接受该修改后的支票。
[解析]按照规定,票据的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因此本例中,孙某在支票上更改出票日期的做法是不对的,这样会导致支票无效,李某不应当接受该出票日期更改后的支票。
【例题2—3】2008年l2月9日,A公司(开户银行D)向B公司购买了一批原材料,货款为26 000元。A公司采用支票付款。B公司向自己的开户银行C提交支票时,开户银行C的工作人员受理了该支票,并做了认真审查发现支票上A公司的签章为“发票专用章”和A公司财务主管“张XX”的个人名章,遂建议B公司要求A公司重新签发支票,否则其向A公司开户银行D提示付款时,开户银行D将会拒绝付款,并作退票处理。分析开户银行C工作人员的做法是否正确。
[解析]开户银行C工作人员的做法正确。按照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支票出票人为单位的,其单位盖章应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公章。本例中,出票人A公司所签发支票的单位盖章是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而不是该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因此,该签章不具有票据法规定的效力。B公司应按照开户银行c建议要求A公司重新签发支票。
【例题2—4】票据上的金额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不写“整”字。( )
[答案]正确
[解析]符合票据金额的书写要求。即到角为止的,“整”字可以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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