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概念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
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同属于会计凭证,但二者存在着以下差别:
1.原始凭证是由经办人员填制的;记账凭证一律由会计人员填制。
2.原始凭证是根据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填制;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
3.原始凭证仅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者完成;记账凭证要依据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记账凭证式登记账簿的依据。
【例题1·判断题】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 )
【答案】×
【解析】原始凭证是登记账簿的原始依据,而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
二、记账凭证的种类
分配标准 |
凭证类别 | 含义 |
内容 | 收款凭证 | 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
付款凭证 | 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 |
转账凭证 | 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 |
填列方式 | 复式凭证 | 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 |
单式凭证 | 每一张记账凭证只填列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 |
注:对于经济业务较简单、规模较小、收付业务较少的单位,为了简化核算,还可采用通用记账凭证来记录所有经济业务。通用记账凭证统一编号(每月编一次)。通用记账凭证的格式与转账凭证基本相同。
三、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即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是在哪一天编制的,就写上哪一天(即编制记账凭证日期,非原始凭证日期)。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与原始凭证的填制日期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记账凭证应及时填制,但一般稍后于原始凭证的填制。
3.记账凭证的编号。企业既可以按收款、付款、转账三类业务分别编号,也可以细分为现收、现付、银收、银付、转账五类分别编号。
注:如果采用的是通用记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是统一编号的。
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列多张记账凭证,可采用“分数编号法”。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原始凭证无此内容。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原始凭证无此内容。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签章。
【例6-5】下列对转账业务表述正确的是( )。
A.转账业务不是会计所反映的内容
B.转账业务是直接引起现金或银行存款减少的业务
C.转账业务是直接引起现金或银行存款增加的业务
D.转账业务是指与货币资金收付无关的业务
【答案】D
【解析】转账凭证式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四、记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例如,一笔经济业务需编制四张转账凭证,该转账凭证的顺序号为第8号,则这笔业务可编制转字第8 1/4 号,第8 2/4 号,第8 3/4号和第8 4/4号四张凭证。
3.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相关要求同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例题2·多选题】记账凭证可以根据( )编制。
A.一张原始凭证
B.若干张原始凭证汇总
C.原始凭证汇总表
D.明细账
【答案】ABC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一张原始凭证如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几个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6.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1)填制时(未入账)——重新填制即可修改错误。
(2)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错误更正。
①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
ⅰ)金额以外有错——先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ⅱ)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
②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要考虑错误的具体内容)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7.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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