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章 财产清查
第一节 财产清查概述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财产清查就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企业所有的财产和结算往来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查询。
全面清查的情况:
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才进行全面清查;或在企业撤销、合并、迁移、改变隶属关系、企业改制、开展清产核资、中外合资、国内联营;或在企业主要负责人调离等特殊情况下,也需要进行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和结算往来所进行的清查。
如对于流动性较强或重要的财产物资及应收债权,除年度全面清查外,还应有计划地轮流重点抽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二)按照财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这种清查的范围不定,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半年末、季末或月末结账时进行。
2.不定期清查。
其清查的范围一般是局部清查。如更换财产物资和现金的保管责任人对其保管的财产物资所进行的清查;发生非常灾害和意外损失时对受灾损失的财产所进行的清查等。
另外,按其财产清查的主体,还可分为财产物资责任人的自查和专门清查小组的专查。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财产、核实债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
二、财产清查的意义
1.通过财产清查,可以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2.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情况是否良好,改善管理,切实保障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3.通过财产清查,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财产清查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
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4.制订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
(1)财会人员,应在财产清查之前将所有的经济业务登记入账,将有关账簿登记齐全并结出余额。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为财产清查提供可靠依据。
(2)财产物资保管部门和人员,应将截止到财产清查时点之前的各项财产物资的出入办好凭证手续,全部登记入账,结出各余额,并与会计部门的有关总分类账核对相符,同时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应将所保管的各种财产物资按类别或组别码放整齐,挂上标签,标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以便进行实物盘点。
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6.填制盘存清单。
四、实物资产的数量盘存制度
企业应在平时的会计核算中建立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即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
1.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亦称账面盘存制。其基本做法是,平时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数和减少数,都要根据会计凭证连续记入有关账簿,并且随时结出账面余额,即:
账面期末余额=账面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一本期减少额
优点:有利于加强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动态管理。
缺点:核算工作量较大。
采用永续盘存制度,在不同原因的影响下,企业定期在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并与账簿记录核对时,可能产生账实不符的情况。
2.实地盘存制。
同永续盘存制相对的是实地盘存制,亦称定期盘存制。其基本做法是,平时只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中登记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期末再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然后根据实地盘点所确定的实存数,倒挤出本期各项财产物资的减少数,即:
本期减少数=账面期初数+本期增加数一期末实际结存数
每期末,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的结果,是计算和确定本期财产物资减少数的依据。
优点:核算简单且工作量较小,
缺点:不便于实行会计监督,不能及时提供各项财产物资的平时动态管理资料,所以非特殊原因,一般情况不宜采用。
例(判断):进行财产清查时,如发现资产的账面数大于其实存数,即为盘盈。
『正确答案』×
例(多选)企业进行财产清查,其意义有( )。
A.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可靠
B.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C.促进财产物资的有效使用
D.确保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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