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要求
财产清查的结果有三种:一是账存数与实存数相符(账实相符);二是账存数大于实存数,发生盘亏;三是账存数小于实存数,发生盘盈。盘盈盘亏说明账实不符。
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分析账实不符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二)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三)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二、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和方法
(一)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
财产清查的结果,必须按国家有关制度的规定予以处理。其基本程序如下:
1.审批之前的处理
(1)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编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
(2)同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将处理建议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生的账实不符情况,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调整账簿记录,做到账实相符,同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2.审批之后的处理
根据审批的意见,进行差异处理,从而调整账项。
在报经审批的财产清查结果的意见批准后,应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转出,按批准意见处理。
(二)科目设置及核算要求
1.科目设置
企业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分别开设“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二级明细分类科目进行核算。
2.核算要求
对于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净值,在处理前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贷方;处理后将盘盈净值从该科目的借方结转至相关科目;对于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金额,在处理前记入该科目的借方,在处理后从该科目的贷方转出,并根据不同的原因将损失金额结转至相关科目,该科目期末无余额。
企业由于财产清查而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盘盈或盘亏、毁损的金额,应于期末结账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若在期末结账前尚未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三)不同财产物资清查方法的运用及其会计处理
1.库存现金清查结果的处理
(1)盘亏
报批前:(调整账面数使得账实相符)
属于现金短缺,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批准后:(转销待处理财产损溢)
属于应由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或单位)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
借:管理费用——现金短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盘盈
报批前:
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批准后:
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
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
【例7-l】假设某公司于20×8年3月31日,对现金进行清查时,发现库存现金较账面余额短少l50元。经查明,出纳员王某负有一定的责任,应责其赔偿100元;剩余50元部分,经批准后转作当期费用。日后收到出纳员王某的现金赔款100元。
『正确答案』
在未查明原因前,按实际短缺金额,编制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l50
贷:库存现金 l50
查明现金短缺金额的原因后,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王某) 100
管理费用 5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l50
日后收到出纳员赔偿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 l0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王某) 100
2.银行存款清查结果的处理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核对主要包括三个环节:一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相互核对,做到账证相符。二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做到账账相符。上述两个核对环节均属于企业自身的对账。三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行的相互逐笔核对,账实核对。
在核对过程中,如出现企业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双方余额不一致,除企业或银行在记账时产生差错应立即更正外,主要是企业与银行各自的账簿记录中存在未达账项。
所谓未达账项是指由于企业与银行取得凭证在传递时间上的差异,导致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取得结算凭证并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由于尚未取得结算凭证尚未入账的款项。未达账项有以下四种类型:
(1)银行已记作企业存款的增加,而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因而尚未记账的款项。如托收货款和银行支付给企业的存款利息等。
(2)银行已记作企业存款的减少,而企业尚未收到付款的通知,因而尚未记账的款项。如银行代企业支付的公用事业费用和向企业收取的借款利息等。
(3)企业已记作银行存款的增加,而银行尚未办妥入账手续。如企业销售商品收到其他单位的转账支票并已记账,由于银行尚未收到转入的款项而尚未入账等。
(4)企业已记作银行存款的减少,而银行尚未支付入账的款项。如企业开出转账支票,对方尚未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的款项等。
上述任何一种类型的未达账项存在,都会使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符。
企业在与银行对账过程中,如发现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调节后双方余额如果仍不相符,则需进一步查明原因,直至核对相符。现举例说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具体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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