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的概念和意义
(一)资产负债表的概念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如月末、季末、年末等)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它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等式,依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将企业在一定日期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进行适当分类、汇总、排列后编制而成的。
(二)资产负债表的意义
1.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全貌。
2.通过对资产负债表项目金额及其相关比率的分析,可以帮助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从而为未来的经济决策提供信息。 例如,通过资产负债表可以计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又如,通过资产负债表可以计算资产负债率,以了解企业偿付到期长期债务的能力。
二、资产负债表的格式
资产负债表由表头、表身和表尾等部分组成。
资产负债表的格式主要有账户式和报告式两种。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
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分左右两方,左方为资产项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大小排列。右方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一般按求偿权先后顺序排列。
通过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内在关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表的基本格式如表8—1所示。
三、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基本方法
(一)资产负债表的资料来源
通常,资产负债表的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数”和“期末数”两栏。其中: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上年不一致,则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则根据会计报表编报时间,可为月末、季末或年末的数字。“期末数”主要是通过对本会计期间的会计核算记录的数据加以归集、整理而成。
(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讲解,资产负债表中主要项目的填列方法如下:
1.资产项目的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
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本项目应当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预收款项”项目内填列。
(5)“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6)“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债券投资等的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利息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7)“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股利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9)“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材料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2)“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额。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3)“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等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4)“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尚未使用的各项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一”号填列。
(16)“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7)“开发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能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部分。本项目应当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8)“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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