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会计档案的保管
一、会计档案的归档
各单位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会计档案的整理要求
1.分类标准统一
2.档案形成统一
3.管理要求统一
(二)会计档案的装订
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装订。
1.会计凭证装订
会计凭证装订时要求:整理、凭证外面要加封面。
2.会计账簿的装订。基本要求是:
①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②活页账簿装订应保留已使用过的账页,将账页数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撤掉账夹,装订成册;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
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3.会计报表的装订。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1.会计档案的移交手续。
2.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l0年、l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期限执行。会计档案具体保管期限见表9—1、表9—2。(主要了解企业的)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l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例(单选):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现金日记账的保管期限为( )。
A.5年
B.10年
C.15年
D.25年
『正确答案』D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会计档案的借阅和复制要求具体包括:
1.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上级主管单位或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批准。
2.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上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4.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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