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1.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
2.增值税的分类
(1)生产型增值税,是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减去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作为法定的增值额,但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
(2)收入型增值税,对于纳税人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
(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
【重点提示】注意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的区别。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除外)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2.小规模纳税人
对于经营规模较小,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生产型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商业型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
【重点提示】一定要掌握住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三)增值税税率
表3-1 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 | 17% | 适用于绝大多数场合 |
2.低税率 | 13% | 适用于(l)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 (6)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
3.征收率 | 3%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
一般纳税人的计算办法,即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或: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扣。
(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冲减。
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销售额,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或承受应税劳务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者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重点提示】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这表明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如果纳税人将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成为含税的销售额。遇到这种情况,在计税时先要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13%或17%)
【重点提示】一定要记住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
(3)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在计算增值税时,纳税人将已支付的进项税额冲抵发生的销项税额,但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除税法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外,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有:
①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为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④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重点提示】计算公式中的销售额也不包含增值税税额。当小规模纳税人采取价税合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应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重点提示】一定要记住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3.纳税地点。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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