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应当实行自我修养与外部督促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检查惩戒相结合,行业自律与舆论监督、政府监督相结合,以德规范会计职业与依法监管会计职业相结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抓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并得到切实贯彻和实施。
【重点提示】要掌握住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的“四个结合”。
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
(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列入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财政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新时期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负起组织和推动本地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责任,常抓不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各阶段的工作。
(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相结合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被单位聘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由本人或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四条规定:“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有利于强化对会计人员行为的约束,强制引导会计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相结合
根据财政部、原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规定,报考初级资格、中级资格的会计人员,应“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报名时,应对参加报名的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情况进行检查。对有不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记录的,应取消其报名资格。目前,高级会计师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会计职业道德不仅是考试的重要内容,也是评审标准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单位在聘用会计人员时,除考察其专业胜任能力外,更应将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将会计职业道德奖惩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评、聘联系起来。
(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法执法检查相结合
财政部门作为《会计法》的执法主体,可以依法对社会各单位执行会计法律制度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通过检查,一方面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是对各单位会计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的检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会计法》的行为,会计人员不仅要承担《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同时还必须接受相应的道德制裁。
(五)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相结合
《会计法》规定:“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因此,对于那些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优秀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二、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
会计职业组织起着联系会员与政府的桥梁作用,应充分发挥中国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会计职业组织的作用,改革和完善会计职业组织自律机制,有效发挥自律机制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促进作用。
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
1.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抓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单位负责人必须重视和加强本单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在任用会计人员时,应当审查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记录和诚信档案,选择业务素质高、职业道德好、无不良记录的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开展对会计人员的道德和纪律教育,并加强检查,督促会计人员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在制度建设上,要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约束机制,有效防范舞弊和经营风险。同时,单位负责人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2.各有关部门和机构要重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要根据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结合本系统、本行业(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抓好督促落实。
3.各新闻媒体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以新闻媒体为阵地,广泛开展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了解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促进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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