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报告等环节,对特定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的反映。
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会计工作的基础,会计核算过程主要包括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一、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其具体要求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合法、可靠的凭证,并据此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形成符合质量标准的会计资料。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成果,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会计工作的生命线: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
(2)会计资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以使会计资料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情况,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经济活动情况。
2.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
(1)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即以假充真。
(2)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
(3)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真实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真。
【举例1-4】某单位会计人员王某采用涂改手段将金额为5万元的购货发票改为50万元,该行为后来被主管机关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主管机关以变造原始凭证对王某进行了处罚。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资料的是( )。
A.会计凭证
B.会计账簿
C.财务会计报告
D.经济合同
【答案】D
【例题2·判断题】业务员甲出差花去3000元住宿费,却采用涂改手段将3000元改为5000元的住宿发票前来报销。甲的这种行为属于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 )
【答案】×
(三)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为保证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和安全,《会计法》对会计电算化做了两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其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是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扩展】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法》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现金和各种存款)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应收、预付款)债务(借款、应付款、预收款)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政府基金、社保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
(七)其他事项。
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具有一定格式,用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凭证。
按填制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分类
2.原始凭证的内容
3. 原始凭证的取得、填制及提交
(1)办理需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2)原始凭证通常由经济业务事项经办人员取得或填制。
(3)为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当期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原则上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
4. 原始凭证的审核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法定职责审核原始凭证。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5.原始凭证的更正
(1)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2)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4)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举例1-6】某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在与实际支付的款项核对时发现发票的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张某因急于休假交接工作,又一时找不到销售方的有关人员,于是就自行在发票上进行了更改,写明情况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准备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会计人员王某在审查原始凭证时发现了这个问题,向业务员张某解释说: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自行更改发票金额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张某认识到错误后,找到销售方的有关人员重新开具了发票。
(二)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的内容
2.记账凭证的编制
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记账凭证编制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
(2)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必须是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
(3)除结账、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4)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举例1-8】2011年2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一张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发票。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发票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与此同时,应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会计人员将该发票复印了一份交给乙公司入账。在执法检查时,主管机关发现了这个问题。主管机关指出: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并责令甲公司开具分割单给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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