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计从业资格
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以财政部第26号令的形式予以公布,并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一)适用范围
1.适用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适用岗位:
①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②出纳;
③稽核;
④资本、基金核算;
⑤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⑥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⑦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非收发人员)
⑧总账;
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⑩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4.证书申领
填写申请表,持成绩合格证明、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照片、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向当地财政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证书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财政部委托: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
铁道部——负责铁路系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分别负责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
【注意】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要注意的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会计人员终生不得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而具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会计人员自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前者是犯罪行为,后者是一般违法违纪行为。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90日内。
4.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以及接受继续教育、受到表彰奖励、被处罚等情况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例题7·单选题】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该期限是( )。
A.30日
B.60日
C.90日
D.120日
【答案】C
(五)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1.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
对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特点:
(1)针对性;(2)适应性;(3)灵活性。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新”“实”
①会计理论与实务
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③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④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例题8·单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最少应为( )。
A.20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68小时
【答案】B
【例题9·多选题】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有( )。
A.会计理论与实务
B.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C.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D.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答案】ABCD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