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财产清查
【本章导读】
本章主要阐述了财产清查的种类、适用范围;财产清查盘存制度;各种不同财产的清查方法;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学习本章内容时,要重点掌握按照清查范围和清查时间对财产清查进行种类划分及各自的适用范围,不同财产物资的清查方法,清查后发现的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第一节 财产清查概述
【思考题】
1.财产清查的含义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财产清查?
2.什么叫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它们是依据什么划分的?各自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3.什么叫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它们是依据什么划分的?各自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4.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分为几步?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等,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根据清查的范围、清查的时间等方面的不同,财产清查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按清查的范围不同,财产清查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属于本单位和存放在本单位的全部财产物资和往来款项等全部财产进行的全面盘点和核对。
全面清查的特点是清查内容多、范围广、工作量大,不可能经常进行。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
(1)年终决算之前;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
(3)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
(4)企业股份制改制前;
(5)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
(6)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等。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和往来款项等进行的盘点和清查。
局部清查的特点是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涉及的人员较少,但专业性较强。其清查对象主要是流动性较强的财产,一般包括:
(1)库存现金,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做到日清月结;
(2)银行存款,应由出纳员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
(3)对于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除年度清查外,每月应有计划地重点抽查,对于贵重的财产物资,应每月清查盘点一次;
(4)对于债权、债务,应在年度内至少同对方核对一至两次。
【举例7-1】下列需要进行全面财产清查的情况有( )。
A.年终决算之前
B.企业股份制改制前
C.进行全面资产评估时
D.单位主要领导调离时
【答案】ABCD
【举例7-2】进行局部财产清查时,正确的做法有( )。
A.现金每月清点一次
B.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
C.贵重物品每月至少盘点一次
D.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
【答案】BCD
(二)按照财产清查时间不同,财产清查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或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进行的财产清查。定期清查的对象和范围不定,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定期清查通常在年末、季末或月末结账前进行。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没有规定清查时间,而是根据需要进行的临时性清查,也称临时清查。不定期清查主要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
(1)在财产物资或现金的保管人员发生变动时;
(2)上级或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对本单位会计或业务进行审查时;
(3)单位发生撤销、合并、重组等事项时;
(4)发生自然灾害或贪污盗窃、营私舞弊等事件时。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同理,全面清查、局部清查可以是定期清查,也可以是不定期清查。
【举例7-3】财产清查按清查的时间分类可以分为( )。
A.年度清查
B.中期清查
C.定期清查
D.不定期清查
【答案】CD
【举例7-4】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
【答案】√
二、财产清查的意义
通过财产清查,对保证账簿记录与财产物资的实际状况相符合,并提供内容完整、数字准确、资料可靠的会计信息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参见教材。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为了保证清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一般可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财产清查工作:
(一)建立财产清查小组。清查小组一般由会计部门、财产保管部门及使用部门等人员组成,由管理层研究制订财产清查计划,确定工作进度和方式方法。
(二)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三)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四)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做好必要的清查前准备工作。
(五)清查应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六)填制盘存清单。清查人员要做好盘点记录,填制盘存清单,列明所查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和款项及债权债务的实有数额。
(七)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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