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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考前提示讲义(4)

  五、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居民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依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  依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依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类型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居民企业  √  √ 
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  有实际联系:√ 
无实际联系:×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  × 

  3.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25%  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 
20%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5%  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1)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其他不征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费用

  ①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②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税金

  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不得扣除的项目

  ①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②企业所得税税款;

  ③税收滞纳金;

  ④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按经济合同支付的违约金、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⑥赞助支出;

  ⑦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⑧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5)“三项经费”支出的税前扣除

经费类型  准予扣除数额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  (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6)亏损弥补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要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5.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六、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 
具体范围  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纳税义务  境内所得  √  √ 
境外所得  √  × 

  (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与税率

  1.超额累进税率

应税项目  适用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  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 

  2.比例税率

应税项目  适用范围 
稿酬所得  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劳务报酬  20%,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加成征收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 20%

  (3)每次收入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稿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1-3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1-30%)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四)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理,分为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两种。

  2.下列人员为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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