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的不同分类
根据所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的不同,分设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1、总分类科目,也称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如“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实收资本” 等科目。
2、明细分类科目,简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如“原材料”科目可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等设置明细科目,分别反映各品种、规格的原材料;“应收账款”科目可按债务人设置明细科目,分别反映应收账款的具体对象及其分布情况等等。
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分类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例如,在企业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的产品或劳务种类较多的情况下,“生产成本”总分类科目下可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
3、二者的关系
总分类科目对所属的明细分类科目起着统驭和控制作用,明细分类科目是对其总分类科目的详细和具体说明。
【例题24·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总分类科目的是( )。
A.应交增值税
B.应付账款
C.专利权
D.专用设备
【答案】B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总分类科目是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统一规定的。明细分类科目除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以外,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我国,总分类科目原则上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以及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表的前提下,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2、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另外,会计科目要简明、适用,并要合理分类、科学编号。
【例题25·多选题】会计科目设置应遵循的原则有( )。
A.合法性原则
B.合理性原则
C.实用性原则
D.可比性原则
【答案】AC
(二)常用会计科目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了企业的会计科目,其中常用的会计科目见表2-2。
表2-2 企业常用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 |
编 号 |
名 称 |
顺序号 |
编 号 |
名 称 |
1 30 |
1001 |
(一)资产类 |
34
41 |
2211
4001 |
应付职工薪酬 |
注:要反复看,记全称,必须记住,为以后的学习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