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我国主要税种的基本内容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1994年我国对增值税进行了一次重大改进,实行了国际上通行的购入扣税法。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进口货物的,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① 销售货物。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②进口货物。凡进入我国的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在报关进口环节,除了依法缴纳关税以外,还必须缴纳增值税。
③应税劳务。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是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
凡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可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按照购入扣税法计算增值税,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80万元)的。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其中,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这只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专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增值税的税率
1、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为13%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增值税实行扣税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为进项税额。
2、进口的应税货物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要分离出不含税销售额,其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六)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例题•分析计算题】某进出口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报关进口数码相机60000台,每台关税完税价格为3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60%。已交进口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并已取得增值税完税凭证。当月以不含税售价每台5600元全部售出。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公司当月进口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额。
[答案]
本案例中的增值税,分为两个环节:一是进口环节应纳税;二是在国内销售应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按照进口货物的规定计算税额。国内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按照一般方法计算税额。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先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再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一般方法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1)进口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000×60000+3000×60%×60000+0=288000000(元)
应纳税额=组成计算价格×适用税率=288000000×17%=48960000(元)
(2)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6000×60000×17%-48960000=81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