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会计账簿概述 |
第 2 页:第二节 会计账簿的内容、启用与登记规则 |
第 3 页:第三节 会计账簿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
第 4 页:第四节 对账 |
第 5 页:第五节 错账更正方法 |
第 6 页:第六节 结账 |
第 7 页:第七节 会计账簿的更换与保管 |
第四节 对账
在结账之前要做好对账工作。所谓对账,就是核对账目,定期对账簿、账户记录进行核对。为了保证账簿所提供的会计资料正确、真实、完整,会计人员在登记账簿时,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记完账后,还应定期做好对账工作,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对账工作一般在月末进行,即在记账之后、结账之前进行。对账是把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等的相关资料和情况进行核对,包括与往来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的相关核对。一些基础性工作,一般应在平时进行对账。若遇有特殊情况,比如有关人员因工作调动而办理移交手续之前,或者发生非常事件后,也应随时进行对账。
对账工作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
一、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就是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二、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就是核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是否相符。账账核对的内容包括:
1.总分类账簿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
2.总分类账簿与所属明细分类账簿核对。
3.总分类账簿与序时账簿核对。
4.明细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
三、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就是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账面余额与实有数额之间的核对。
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财产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在账簿记录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由于有关凭证未到,形成未达账项,造成结算双方账实不符;发生意外灾害等。因此,各单位一般需要通过定期的财产清查来弥补这方面的漏洞,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提高会计主体的管理水平。账实核对的内容包括: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是否相符。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应于每日终了与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不准以借条抵充现金或挪用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同开户银行寄送会计主体的银行对账单相核对,一般应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是否相符。材料、产成品、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的账面余额,应与实有数量相核对。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是否相符。各项应收款、应付款、银行借款等结算款项,以及应交税费等,应定期寄送对账单同有关单位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