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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货币资金
第一节 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是指通常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一、现金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现金的使用范围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的范围,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按规定允许企业留存库存现金的最高数额。这一限额由开户银行核定,核定的依据一般是企业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根据情况适当放宽一些,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量(不包括企业每月发放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
企业每日结存的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部分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送存银行。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银行,如果当日送存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具体送存时间。
2.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并由本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签章,开出现金支票,经银行核定后予以支付。
3.不得坐支现金。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统一,交通不便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库存现金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只有经过银行审核后才能予以支付。
5.严厉禁止“白条抵库”、“出借账户”、“私设小金库”;严厉禁止谎报用途套取库存现金等。
二、库存现金内部控制
为了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必须要建立健全严密的库存现金内部控制,具体包括:
(一)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1.明确企业现金开支范围;
2.明确各种报销凭证,规定各种现金支付业务的报销手续和办法;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二)钱账分管制度
1.企业应配备专职的出纳员,办理库存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2.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日清:出纳员应对当日的库存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月结:出纳员必须对现金日记账按月结账,并定期进行现金清查。
(四)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存在出纳员的抽屉里,其余则应放入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限额内的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入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单位的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库存的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等。
三、库存现金的核算
为了总括地反映企业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科目。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总账和库存现金日记账,分别进行企业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一)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1.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库存现金收入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取得的库存现金。收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二)库存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
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逐日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库存现金收入合计、库存现金支出合计及库存现金结余数,并将结余数和实际库存现金数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果发现账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月份终了时,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与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四、库存现金的清查
库存现金 | 批准前 | 批准后 | |
盘盈 | ①盘盈: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
①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其他应付款 | |
盘亏 | ②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
②盘亏: 借: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 其他应收款(应收责任人、保险公司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