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会计概述 |
第 2 页:第二节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记账基础 |
第 3 页:第三节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
第 4 页:第四节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 |
第三节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是对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使用者决策有用应具备的基本特征。一般而言,评价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通常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等。
(一)可靠性
可靠性是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最基本的要求。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相关性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三)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可理解性原则,会计记录应当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必须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完整;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项目勾稽关系清楚、项目完整、数字准确。
(四)可比性
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在我国,可比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使所有企业的会计核算都建立在相互可比的基础上。只要是相同的交易或事项,就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显然,会计处理方法的统一是保证会计信息可比的基础。
(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六)重要性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凡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使用者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单独予以充分披露;而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合并、简化处理。
(七)谨慎性
谨慎性也称稳健性或审慎性,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八)及时性
及时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坚持及时性原则,一是要求及时收集会计信息,即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原始单据;二是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及时编制出财务报告;三是及时传递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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