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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会计科目和账户
第一节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
会计科目就是按照经济内容对各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作进一步分类核算的项目,它是以客观存在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为基础、根据核算和管理的需要而设置。根据会计核算的需要,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个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科学的分类,每一类确定一个合适的名称,这些就是会计科目。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一)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驾驭关系不同进行分类会计科目按提供核算指标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是按照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如“固定资产”、“原材料”、“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实收资本”等。明细分类科目又称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它是反映会计要素具体内容的科目。
(二)按反映经济内容的性质不同进行分类会计科目按反映经济内容的性质即按其反映的会计对象要素不同可以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等。会计科目编号的第一位数代表会计要素的类别,“1”代表资产类;“2”代表负债类;“3”代表金融企业的共同类;“4”代表所有者权益类;“5”代表成本类;“6”代表损益类。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设置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为了更好地发挥会计科目在核算中的作用,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在设置会计科目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企业自身特点,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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