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应收账款 |
第 2 页:第二节 应收票据 |
第 3 页:第三节 预付账款 |
第 4 页:第四节 其他应收款 |
第 5 页:第五节 应收款项减值 |
第五节 应收款项减值
一、应收款项减值的概念
企业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如果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为应收款项减值。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应收款项减值的会计处理
为核算坏账准备的计提、转销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登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金额和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主要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等。这里仅介绍余额百分比法。余额百分比法是指根据会计期末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乘以估计的坏账率,来估计坏账损失,据此提取坏账准备的方法。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企业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冲减多计提的坏账准备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时,应当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即发生坏账损失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增加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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