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存货概述 |
第 2 页:第二节存货的计价方法 |
第 3 页:第三节原材料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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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原材料的核算
一、原材料的分类
制造业的原材料按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同作用,一般可分为: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或外协件)、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
二、按实际成本计价进行的日常核算
按实际成本计价进行的日常核算,是指从材料的收发凭证到明细分类账和总账均以实际成本来反映材料的收、发、结存情况。
(一)材料收发的凭证
材料收入的凭证主要有收料单、入库单以及退料单等。材料的发出凭证主要有领料单、限额领料单、领料登记簿、销售发料单、配比发料单等。
(二)材料的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材料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应设置“原材料”、“在途物资”等账户。“原材料”账户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其借方发生额,反映收入各种材料的实际成
本;贷方发生额,反映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借方余额表示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在途物资”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在途物资”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的借方登记企业购入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1)材料收入的总分类核算。从供应单位采购材料和验收入库的业务看,因为货款结算方式、采购地点、收料和付款时间不同,其账务处理也有所不同。
①货款已经支付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同时材料已验收入库。
企业采购材料,如果付款后随即收到材料,或者货款支付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与材料的验收入库基本上同时进行,则在业务发生后,即可根据银行结算凭证、发票账单和收料单等确定的材料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等账户。
②货款已经支付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该项业务的产生,多数是在企业向外地采购材料,发生结算凭证等单据已到,并已承付货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材料尚在运输途中。在会计上将此项业务作为在途物资处理,通过“在途物资”账户核算。
③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企业在材料采购过程中,发生材料已到,结算凭证未到或企业暂时无力支付的业务,如所收到的材料,确属企业订购的品种,可先行办理材料的验收入库手续,并分别情况进行必要的账务处理。
第一,材料已到,供应单位发票收单也已到达,但由于企业的银行存款不足而暂未付款,在此情况下,属于企业占用了供应单位的资金,形成了应付而未付供应单位的款项,构成了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应通过“应付账款”账户核算。
第二,材料已到,但供应单位发票账单未到,而货款尚未支付。在此情况下,为做到材料账实相符,应先按双方合同价格或计划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按正常程序,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账户。在实际工作中,发生的材料已经验收入库,而发票账单尚未到达情况时,一般情况下,发票账单在材料到达后的几天内即可到达。为简化核算手续,对这些业务月份内可暂不进行总分类核算,只在材料明细分类账中登记收入数量,待发票账单到达后,按实际成本入账。但如果月终仍未收到发票账单,应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将暂估价注销,待发票账单到达后再按实际成本入账。
(2)材料发出的总分类核算。企业生产过程中发出材料业务非常频繁,平时根据领发料凭证逐笔登记材料明细分类账,以详细反映各种材料的收、发和结存余额。总分类核算一般是根据按实际成本计价的领、发料凭证,按领用部门和用途进行归类汇总,通过编制“发出材料汇总表”,于月末一次登记总分类账,这样就可大大简化记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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