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
第 2 页: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
第 3 页:第三节 会计核算 |
第 4 页:第四节 会计监督 |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真实性: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
2.相关性: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3.明晰性: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
4.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的的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纵向可比)。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横向可比)。
5.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重要性
7.谨慎性: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
8.及时性: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一)依法建账
(二)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注意: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三)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成果,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四)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必要变更,按规定变更,并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五)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会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六)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会计核算的内容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债务:指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用资产或者劳务偿付的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四、会计年度
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每年自公历l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每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度。
五、记账本位币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六、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按填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的内容
2.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记录要真实。
(2)内容要完整。
(3)手续要完备;
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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