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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章节讲义(3)

来源:考试吧 2014-05-26 8:34:54 要考试,上考试吧! 财会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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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第一节 税收概述
第 2 页:第二节 税法的概述
第 3 页:第三节 我国现行主要税种概述
第 5 页:第四节 税收管理机关及职权
第 6 页:第五节 税务管理
第 7 页:第六节 税款征收
第 10 页:第七节 法律责任

  八、抗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

  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刑法》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l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九、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提示】行政罚款在50%~5倍的情况

  (1)偷税

  (2)不申报或虚假申报

  (3)逃避追缴欠税

  (4)不缴、少缴税款

  十、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

  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例题·单选题】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 )。

  A.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B.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C.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D.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正确答案』B

  【例题·多选题】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 )。

  A.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B.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D.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并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正确答案』AC

  十一、不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l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方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情形:

  1.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2.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3.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4.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二)税务机关依照《征管法》规定,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l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二、非法印制发票的法律责任(简要了解)

  十三、有税收违法行为而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法律责任(简要了解)

  十四、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拒绝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法律责任(简要了解)

  十五、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法律责任(简要了解)

  十六、不移送的法律责任(简要了解)

  十七、税务人员不依法行政的法律责任(简要了解)

  十八、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简要了解)

  十九、不按规定征收税款的法律责任(简要了解)

  二十、违反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简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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