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预算法》明确地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职权。
表4-2 预算管理的职权
分类标准 |
分类 |
构成 |
根据政府层次不同分 |
中央预算 |
(1)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构成。 (2)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
地方预算 |
(1)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季总预算构成。 (2)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 |
根据预算对象不同分 |
总预算 |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所属下级政府的总预算组成。 |
部门、单位预算 |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
【重点提示】注意掌握各级人大、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管理中职权的区别。此处容易考多选题或者单选题。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一)预算收入
预算收入是指在预算年度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筹措到的归国家支配的资金,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我国预算收入主要形式包括:税收收入、社会保障缴款、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债务收入、其他收入。
1.税收收入
税收收入是指国家按照预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是国家预算资金的重要来源。在我国的税收收入结构中,流转税和所得税居于主体地位。
2.社会保障缴款
社会社会保障缴款是预算的一项专项收入,专门为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供给资金。我国目前采用收费的形式筹集该类款项。社会保障缴款主要包括:个人社会保障缴款、单位社会保障缴款和其他社会保障缴款,其中个人缴款和单位缴款中又包含养老保险缴款、医疗保险缴款、失业保险缴款、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缴款等。
3.国有资产收益
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各部门和各单位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境内外国有资产的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预算的部分。主要包括:(1)资本性收入。(2)产权出售收入。
4.专项收入
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主要包括:征收排污费收入、征收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等。
5.债务收入
债务收入是政府以信用方式在国内外筹集的预算收入,主要用于弥补预算收支的缺口和筹集公共投资资金。它包括国内债务收入和国外债务收入,前者包括短期债券、中长期债券和其他债券,后者包括国外政府借款、国际组织借款、国外债券、其他国外借款等。
6.其他收入
(二)预算支出
预算支出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通过法定的预算程序对预算收入进行再分配的活动。预算支出按用途可分为: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对外援助支出;其他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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