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业汇票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它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款项结算。
2.分类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1)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2)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
A.商业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
B.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以外的付款人
C.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
D.银行承兑汇票属于银行汇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一定注意,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
【例题·单选题】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结算方式是( )。
A.委托收款
B.托收承付
C.商业汇票
D.汇兑
【正确答案】C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1.商业汇票的签发
商业汇票的签发必须以商品交易为基础,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2.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注意】比支票多一个“收款人名称”。
3.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日期:未记载——见票即付
(2)付款地:未记载——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3)出票地:未记载——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注意】付款地要与支票区分,支票的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会导致汇票失效的是( )。
A.未记载付款日期
B.未记载付款地
C.未记载出票地
D.未记载出票人签章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ABC都属于相对记载事项。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承兑,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1.承兑的程序
(1)提示承兑
①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日前承兑。
②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③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2)承兑成立
①承兑时间: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一般来说,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则应视为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请求其作出拒绝承兑证明,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②接受承兑: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
③承兑的格式: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④退回已承兑的汇票:只有在其将已承兑汇票退回持票人才产生承兑的效力。
2.承兑的效力
(1)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否则其必须承担迟延付款责任;
(2)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该权利人包括付款请求权利人和追索权利人;
(3)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4)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注意】(3)(4)与支票进行区分。
3.承兑不得附有条件
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例题·判断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备票据上的效力。(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例题·多选题】应于到期日前向承兑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有( )。
A.未记载付款日期的汇票
B.定日付款的汇票
C.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D.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日前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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