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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概念及结算规定
一、(环球网校提供托收承付)托收承付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1、托收承付的概念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
2、托收承付的适用条件
①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②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③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二、托收承付的结算规定
托收承付凭证记载事项有:
(1)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
(2)确定的金额;
(3)付款人的名称和账号;
(4)收款人的名称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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