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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的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率是指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额占其原价的比率。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匀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各月应计提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其中: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年折旧率=1÷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其中,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分子代表尚可使用寿命,分母代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固定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因所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均有可能发生很大变化,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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