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证换新证流程
(一)申请条件
1、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应参加历年继续教育。
(二)申请流程
1、网上填写申请表。新办证申请人登录新疆财政网会计信息管理页面-旧证换新证(http://www.xjcz.gov.cn/web/xjft/hjgl)填写旧证换新证申请表。
2、填表盖章。申请人按有关要求填写旧证换新证申请表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暂无工作单位的,可由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开具,申请人居住此地(或户口所在地)暂无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
3、现场申请。申请人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时应交还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基本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注:申请人暂无工作单位的,还需由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开具,申请人居住此地(或户口所在地)暂无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
(2)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5)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附复印件)。
(6)历年继续教育证明。
如果有下述资格应携带的资料: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附复印件)。如: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附复印件)如: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
(9)珠算等级证书原件(附复印件)。
四、省内调转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参加历年继续教育。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人登录新疆财政网会计信息管理页面-省内调转(http://www.xjcz.gov.cn/web/xjft/hjgl)填写省内调转申请。向调出地会计从业管理机构出具参加历年继续教育证明,由调出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网上审批并办理调出。申请人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历年继续教育证明、调入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申请人暂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由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开具,申请人居住此地(或户口所在地)暂无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向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五、省间调转申请流程
本省调往外省: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参加历年继续教育。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历年继续教育证明,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填写调转登记表。并于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外省调往本省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在本省。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人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申请人暂时无工作单位的,需由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开具,申请人居住(户口所在地)此地暂无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向调入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六、上岗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所辖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七、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相关推荐:各地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完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