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税务总局16号公告就要实施了。所以7月1日后无论是开发票的还是报销的,都要好好看一下!7月1日起开发票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发票开具的内容按照实际内容开具开具!
今天特此提醒一下报销人:这个事情很重要,请知晓!
但是最近很多人都在税来税往后台咨询各种开票问题,今天就针对一些关键跟大家沟通一下!
1.办公用品类发票不能随便开!
原因有两个:
之前大家普遍意义上的办公用品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虚开,这个很好理解:超市买的牙膏牙刷、蔬菜、日记本等肯定不都属于办公用品,但是如果开成一张办公用品发票肯定就是虚开啊!
另一个是现在新的开票系统就没有什么食品、办公用品、日用品等编码,没编码咋开票啊!
2.具体开票内容还是企业决定!
上海税务的公布的细则非常好,给我们吃了一个定心丸:
税务部门已考虑编码推行使用的渐进过程,“办公用品”或“食品”等原较笼统的项目需要按下一级明细开具,具体明细到什么程度,允许企业视核算或管理要求而定,并取决于消费者需要。
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办公用品、食品、日用品等肯定是不能开了,如果购买的是食品的话,需要开出下一级明细。
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7月1日食堂采购员去超市购买了10包食盐和5桶果汁,根据上面的开票规则,不能笼统开票食品,而是要把够买的食品明细开出来。
但是具体到这个果汁你是开成下面这些:
果汁、果浆、蔬菜汁、蔬菜浆、浓缩果汁、浓缩果浆、浓缩蔬菜汁、浓缩蔬菜浆、果汁饮料、蔬菜汁饮料、果汁饮料浓浆、蔬菜汁饮料浓浆、果肉饮料、水果饮料。
这个权利属于纳税人和开票企业,自己决定。
3.餐费发票完全不需要开明细!
最近发现流传着这样的疑问:去饭店吃饭的发票需要打印出吃饭的明细吗?发票如果没有消费小票不能报销?
这些都是非常错误的理解!
餐饮或者旅店企业开过发票的就知道,根据新的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开出消费明细。
看下面的分类编码就知道,餐饮和住宿服务就2个编码,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就是最终编码!
4.短期内税务不会和银行信息共享!
目前税收征管法正在修订中,目前税务要查询企业或者个人银行流水还是流程比较复杂。
但是从长远来看,银行信息与税务局共享是个趋势,这样才有利于征管,也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
02
发票确实管控越来越严格,企业该如何适应这些政策呢?
1.规范开票才是王道!
纳税人识别号要求所有纳税人填写,这样就从大数据的角度,就建立了全国所有纳税人的发票流向数据库。
所以,以后无论开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必须规范。
举例说明,如果A超市给你们公司开的是20万办公用品发票,说明A超市本身属于违规开具了这一张发票,这个时候你们把这种违规发票去公司报销了,税务通过大数据会监控到这种大额不合规发票。
2.税收分类编码是考号,商品是姓名!
为什么可以这么比喻呢!因为一张发票上信息,通过税务信息系统中
让每个产品都有其专门税务代码,这个就好比高考的考号啊,那你买的商品如雪糕、冰激凌等就属于姓名,税务往往依靠编码先发现异常,然后找出异常的编码来比对名称,这样是不是大家会比较清楚理解编码的意义了啊!
3.7月1号之前的发票照常报销,不受新政影响!
7月1日之前的发票无论是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还是日用品、食品、办公用品等发票均可以正常报销。
举个例子说明,7月3日财务部收到采购报销6月20日开具的没有税号的办公用品发票一张,金额3000元。
因为发票是7月1日之前开具的,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办公用品、食品发票均可以正常报销。
如果是7月3日财务部收到采购报销7月2日开具的没有税号的办公用品发票一张,金额3000元。
这个就不可以了报销了,这张发票属于不合规发票,请退回去重开!
4.发票认证期限改成360天了,绝对好事!
之前老会计都知道,发票认证期限已经改了很多次了,从90天改成180,这次改成360天了。
绝对是好消息,因为之前很多企业因为各种原因,超过了180天,抵扣不了,还造成滞留票!
但是这个怎么理解呢?
2017年7月1日供应商开具的发票认证期限是360天,但是如果收到2017年6月30日之前开的专票还是需要180天之内认证才可以!
一定要分清楚,这个360天的实施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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