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修典。
当前,我国正处在新一轮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作为统领全国会计工作的法规基础,《会计法》的修订工作在此时迎来了全面启动。
三大国家会计学院是我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摇篮,在谈到《会计法》修订的意义和作用时,3家学院的书记、院长们认为,修法在当前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和内涵——不仅要对会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业态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还要体现一定的前瞻性,与时代发展的潮流紧密结合在一起。
服务经济发展
法律是对行为的规范,《会计法》规范的是单位和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其根本目的实际上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秦荣生表示,修法要考虑到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结合简政放权的大形势,突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法律责任;要体现出谨慎性的原则,在修法的过程中摒弃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紧密结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服务经济发展,让市场真正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李扣庆告诉记者,进入本世纪以来,中国经济保持快速稳定的增长。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经济结构、金融深化和与全球经济融合的程度都已不可同日而语。在交易结构更趋复杂的同时,技术也为会计处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支持。会计行为环境的重大变化要求要有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法规体系。
“修订《会计法》,是新时期践行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培育诚信文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他说。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刘光忠表示认同上述观点,他认为,做好会计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1999年修订《会计法》的宗旨,在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因此,当时在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法律责任等章节条款的修订,均体现了这一宗旨。这次修订《会计法》,要适应“四个全面”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适当拓展会计的职能,加强管理会计应用,提高经济效益,强化内控建设,防范经营风险,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适应时代需求
修法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应当满足时代的需求。
刘光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会计法》的修订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3个方面需要:
一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发展理念、发展动力、发展方式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管理内容和方式也出现了许多新要求;经济全球化使得我国企业面临新环境,已由过去的吸引外资和到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到大批中国企业和中国资本走出去。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的基础,经济环境的变化,必然要求会计工作与之相适应。
二是适应法治中国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政务公开,研究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大力推进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包括六大纪律,其中,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中的许多条款,涉及财经纪律;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对会计管理体制和内容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会计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关乎公众利益,要树立法治思维和理念,做好会计工作。
三是顺应会计行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相适应,我国的会计行业正经历深刻的变革——由传统的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信息技术与会计的结合,企事业单位的业财融合。这既推动了会计的加速转型,也对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新挑战。会计转型升级的变化,需要在会计法律条款中进行相应补充和完善。
此外,秦荣生还表示,随着我国的国际合作交流日益频繁,以及会计工作和人员日趋多元,《会计法》的修订同样需要以更加开放的眼光,突出国际化和多元化视角,让《会计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