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多提多摊的折旧额该怎么办
例:甲公司2000年12月31日购入的一台管理用设备,原始价值84000元,原估计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4000元,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由于技术因素及更新办公设施的原因,以不能继续按原定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于2006年1月1日将该设备的折旧年限改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2000。
解:(1)甲公司的管理用设备已记提折旧4年(01、02、03、04年),累计折旧40000元〔4×(84000-4000)/8〕固定资产净值44000元。
(2)2006年1月1日起,改按新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每年折旧费用为:
(44000-2000)/(6-4)=21000(元)
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21000
贷:累计折旧
21000
32.用于美化环境的绿化支出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为美化生产和办公环境而种植花卉与草皮,这属于企业的管理活动。有关花卉与草皮的购买、种植和维护(包括以后每月浇肥的化肥、农药)费用应在企业的管理费用中列支。
借:管理费用-XXX
贷:现金
33.无销售企业招待费如何计提?
凡是没有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或者营业等主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可以按不超过其所取得的各类收益2%的比例,在管理费用中据实列支必要的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取得的各类收益,包括投资收益、期货收益、代购代销收入、其它业务收入等。
34.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大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债权人已对重组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的情况下,如果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大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债权人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
借“银行存款”科目,按该项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或“其它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在期末,再调整对该项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如果企业滥用会计估计,不恰当地计提了坏账准备,应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重大会计差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5.折旧期满后能否继续提取折旧
问:如果折旧期已满,固定资产账面仍有余额,能否继续提取折旧?
答:固定资产折旧期已满,其账面余额应当是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固定资产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差额,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得再提取折旧。
36.购买汽车哪些税费可以列入固定资产
问:我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除了车子本身价款外,车辆购置税、车险、车船使用税、车子装潢等费用是否能一并列入“固定资产-汽车”中?
答: “固定资产-汽车”原始价值应包括购车价款、车辆购置税、车险、车子装潢等购买时所发生的费用,车船使用税应列入“管理费用”的科目核算.
37.年审时补交的税金应账务如何处理
年审时,企业应将当年发生的应交未交税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税
货:应交税金--未交××税
补税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税
货:银行存款
38.医疗费可否列入制造费用
问:我单位员工受伤,单位负担部分医疗费,该费用可否列入制造费用一次摊销?
答:医疗费应该从提取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不得计入费用。
39.筹办期间业务招待费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在开办费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也应该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相关限额列支规定,超过部分做纳税调整。
40.招待费如何扣除
问:招待费是怎么扣除的?
答:据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41.业务招待费开支限额如何确定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纳税发生的与其经费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42.个人名义的固定资产可否直接入帐
以个人名义的固定资产投资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转籍后才能做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成立前发生的没有正规发票的费用及白条子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43.事业单位的收据能不能入账
问:事业单位的收据能不能入账呢?
答:凡取得具有财政局监制的收据可以入账处理,其它非财政局监制收据均不可以入账。
44.没有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评估入账
问:我公司最近购买了一批旧机器,但部分没有发票,无法按正常的方法入账,对这部分是否可以评估入账?
答:《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若无法取得固定资产购置时的正规发票等真实凭据,可以评估入账,并可以按照评估入账的价值计提折旧,但是在税务处理上不能在税前扣除。
45.来料加工的账务处理
以下分录仅供参考,请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会计处理。
1、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2、领取“来料”及其它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它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4、出口销售收取加工费等,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46.如何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应按财政部制定的分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对极少数城镇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可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税务局、财政厅(局)同意后确定,但不得短于以下规定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它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7.免征的税款是否每月都要做账务处理
虽然会计上没有明确规定每月免征的增值税款一定要按月做账务处理,但为加强财务管理,应按月做账务处理,分录处理提供以下参考:
结转免税产品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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