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一、单项选择题 |
第 12 页:二、多项选择题 |
第 21 页:三、判断题 |
第 26 页:四、简答题 |
8.简述我国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答:根据《会计法》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以下业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9.简述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答: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主要有: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
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10.简述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答: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主要有: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11.简述我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答: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相关推荐: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冲刺模拟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