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一、单项选择题 |
第 12 页:二、多项选择题 |
第 21 页:三、判断题 |
第 26 页:四、简答题 |
12.简述我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内容。
答:我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内容主要有:
(1)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
(4)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13.简述我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特点和内容。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1)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2)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3)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14.简述我国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内容。
答: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15.简述我国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答:我国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有:(1)客观性原则。(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3)相关性原则。(4)一贯性原则。(5)可比性原则。(6)及时性原则。(7)明晰性原则。(8)权责发生制原则。(9)配比原则。(10)历史成本原则。(11)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12)谨慎性原则。(13)重要性原则
16.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答: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17.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办理调转登记?如何办理?
答: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18.按《会计法》规定,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19.简述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与牵制的要点。
答: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与牵制的要点包括:
第一,识别不相容职务;第二,合理界定不同职务的职责和权限;第三,分离不相容职务;第四,有必要的保障措施。
20.简述我国内部控制的方法。
答:我国内部控制的方法包括:一是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二是授权批准控制;三是会计系统控制;四是预算控制;五是财产保全控制;六是风险控制;七是内部报告控制;八是电子信息系统控制。
21.简述我国内部控制的内容、基本方式。
答:我国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一是货币资金;二是实物资产;三是对外投资;四是工程项目;五是采购与付款;六是筹资;七是销售与收款;八是成本与费用;九是担保。
我国内部控制的基本方式主要有:一是组织规划控制;二是授权批准控制;三是预算控制;四是实物控制。
22.简述我国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关系。
答:我国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区别:(1)监督的主体不同;(2)监督的性质不同;(3)从监督的时间来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在日常执行本身业务的过程中实施的,它可以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任何一种监督,而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主要是进行事后监督,监督的时间一般与处理会计事项的时间不同步,有明显的“滞后性”。(4)从监督的内容来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仅包括对不合法的收支予以制止、纠正和检举等职能,而且包括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职能。政府监督的内容主要是监督会计主体的行为是否合法。社会监督主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对被监督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公允性发表意见,以提高被监督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公信力。
我国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联系:(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有效进行的基础;(2)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是对内部会计监督的一种再监督;(3)政府监督是社会监督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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