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majingjing_123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2011北京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第三章:简答题
四、简答题
1. 简述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平行登记的要点。
参考答案
1.[答案]:所谓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事项,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计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计入有关总分类账户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要求做到四点:
(1)依据相同(所依据会计凭证相同):由于记录的是同一项业务,因此登记总账账户和其所属的明细账账户依据的是同一个会计凭证;
(2)方向相同(借贷方向相同):即如果登记总账时是记借方,则登记其所属的明细账也是记借方;如果登记总账时是记贷方,则登记其所属的明细账也是记贷方;
(3)期间相同(所属会计期间相同):即对于当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在同一期间将其登记到总分类账和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中。注意:“期间相同”的含义是在同一个月份内,例如:假设某项业务在明细账中是4月10日登记的,而总账中是在4月20日登记的该业务,则属于期间相同;
(4)金额相同(计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与计入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合计金额相等):即对于同一笔业务,在总账和其所属的明细账中登记的金额必须相同。
[该题针对“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知识点进行考核]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