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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章节练习题(1)

来源:考试吧 2015-08-05 9:06:19 要考试,上考试吧! 财会万题库
考试吧整理了“2015年北京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章节练习题”供广大考生参考使用,更多关于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信息,请微信搜索“566会计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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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页:多项选择题
第 5 页:判断题
第 6 页:案例分析题
第 7 页:答案及解析

  三、判断题

  1.√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法律制度的效力级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在会计法律制度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

  【解析】本题考核内部审计的作用。内部审计的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较低,并且以建议性意见为主。

  3.√

  【解析】本题考核单位内部会计管理权限的划分。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或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产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4.√

  【解析】本题考核原始凭证的审核原则。根据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

  5.√

  【解析】本题考核原始凭证开具单位的义务。根据《会计法》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6.对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账簿的登记要求。根据规定,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

  7. ×

  【解析】本题考核财务会计报告的签名和盖章。根据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有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8.√

  【解析】本题考核原始凭证审核的相关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9. X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都有权进行检举。为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收到检举材料和处理检举的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个人。

  10. ×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企业财务报告的,其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必须一致。

  11.√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12. ×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13. ×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作的政府监督。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14. ×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15. ×

  【解析】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两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16. ×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规定。对于实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单位,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17. ×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果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单位负责人批准之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18.×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的概念。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也称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时,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

  19.√

  【解析】本题考核办理会计交接手续后移交人员的责任。根据规定,移交人员不得以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卸责任,仍然应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0.√

  【解析】本题考核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21.√

  【解析】本题考核违反会计法的相关规定。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22.√

  【解析】本题考核变造会计凭证的概念。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

  23.√

  【解析】本题考核违法会计行为的种类。任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行为,属于l0种违法会计行为之一。

  24. ×

  【解析】本题考核吊销从业资格证书的情况。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25. ×

  【解析】本题考核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对单位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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