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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三次新疆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考前冲刺卷(1)

来源:考试吧 2015-12-01 10:12:06 要考试,上考试吧! 财会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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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页:多选题
第 3 页:判断题
第 4 页:案例分析题
第 5 页: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解析】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如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选项A、B属于会计行政法规;选项D属于会计法律。

  2.B【解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3.B【解析】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E1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该通过该账户办理。

  4.A【解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我国发票按其用途及反映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

  5.C【解析】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不包括所有个人、私人企业和公司。国有企业不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6.A【解析】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在公司制企业中的董事长即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7.D【解析】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选项A,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选项B,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选项C。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8.A【解析】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9.C【解析】营业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选项A、B、D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

  10.C【解析】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客观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如实反映和披露单位经济业务事项。坚持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所左右。

  11.B【解析】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凡是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这是内部牵制的要求。

  12.A【解析】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票据通过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获得现金的票据转让行为。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实现的。

  13.D【解析】查验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方式。选项A为定期定额征收;选项8为查定征收;选项C为查账征收。

  14.C【解析】《预算法》第21条规定,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5.A【解析】坚持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所左右。王某的行为违背了这一要求。

  16.D【解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于:①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②出纳;③稽核;④资本、基金核算;⑤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⑥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⑦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⑧总账;⑨财务报表编制;⑩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17.D【解析】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

  18.D【解析】选项A、B、C属于按照从价税形式计税。

  19.B【解析】《政府采购法》第59条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①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②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③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第60条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20.B【解析】选项B属于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解析】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凡是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ACD【解析】选项B,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ABD【解析】商业汇票需要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目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不需要提示承兑的票据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4.ACD【解析】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以及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5.ABC【解析】从来源上来看,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选项D是按归属划分的,预算收入按归属可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6.ABCD【解析】根据《会计法》第46条的规定,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7.ABC【解析】出票人签章为绝对记载事项,欠缺记载的票据无效。选项A、B属于相对记载事项,选琐C属于非法定记载事项。

  8.ACD【解析】银行结算账户的类别有:①基本存款账户;②一般存款账户;③专用存款账户;④临时存款账户;⑤个人银行结算账户;⑥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9.BCD【解析】现行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应税项目:①工资、薪金所得;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③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④劳务报酬所得;⑤稿酬所得;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⑧财产租赁所得;⑨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⑩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⑪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选项A,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属于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10.ABCD【解析】《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四条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11.ACD【解析】原始凭证应包括: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员的姓名;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经济业务事项名称;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价和金额;经办经济业务事项人员的签名或盖章等。

  12.ABCD【解析】票据当事人可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13.BCD【解析】选项B应为不得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选项C应为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准公款私存;选项D,应为不得“白条抵库”和设置“小金库”。

  14.BD【解析】增值税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缴纳增值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15.ABCD【解析】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包括:①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职业荣誉感;②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③安心工作,任劳任怨;④严肃认真,一丝不苟;④严肃认真,一丝不苟;⑤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16.ACD【解析】选项B,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17.ABCD【解析】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与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18.ABCD【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②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19.ABC【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申请减税、免税、退税;③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④领购发票;⑤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⑥办理停业、歇业;⑦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20.ABC【解析】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

  三、判断题

  1.√【解析】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交接会计资料存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2.×【解析】《会计法》第38条第2款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解析】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4.×.【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解析】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经征收计算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产。

  6.√【解析】根据《会计法》第44条的规定,对于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7.√【解析】背书按照目的不同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是以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为目的;非转让背书是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无论何种目的,都应当记载背书事项并交付票据。

  8.×【解析】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9.×【解析】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10.×【解析】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接受教育和自我教育两种。

  11.×【解析】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另外,正处于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12.√【解析】《票据法》第91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13.×【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14.×【解析】代收代缴是指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收取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题中所述为代扣代缴。

  15.×【解析】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责任,两者联系密切。

  16.√【解析】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变造会计凭证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

  17.√【解析】票据当事人包括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

  18.×【解析】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19.√【解析】决算是预算执行的总结。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

  20.×【解析】会计职业道德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其调节的范围远比会计法律制度广泛。

  四、案例分析题

  (一)

  1.ABD【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B【解析】《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规定,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A【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加收滞纳金数额=200000×0.05%×5=500(元)。

  4.ABC【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对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B【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二)

  1.C【解析】购进纺织设备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0×17%+0.1×7%=3.407(万元)。

  2.AD【解析】向供销公司购进棉纱线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5×15×17%=3.825(万元)。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4×5×13%=0.91(万元)。

  3.A【解析】本月销售货物应确认的销项税额=40×2.4×17%+50×5.85÷(1+17%)×17%=58.82(万元)。

  4.B【解析】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8.82-3.407-0.91-3.825=50.678(万元)。

  5.ABCD【解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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