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程序:
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离岗备案登记表》(打印在一张纸的正反面),并持下列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单、会计基础考试成绩合格单;
(二)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或珠算五级以上(含五级)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无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提供户籍为安丘市的户口本原件)
(四)近期同一底片彩色一寸免冠证件照三张。
(五)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二、单位注册时,在《换发会计证的通知》中按要求下载换证程序,安装后填写单位及个人信息,打印表格盖单位公章及主管单位章。并持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材料的原件(个人材料需复印)。
三、将一、二条中所需材料准备好,送交财政局企会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相关表格请于网站首页左下角"文件下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表格"下载。
五、办证时间:每周一、四办理。
六、收费标准:23元/人。
备注:有单位人员请在单位注册后再行申请。当年办证人员必须参加当年继续教育,会计专业在校生请开具学校证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办理所需材料:
一、 调出人员所持材料:1、于网站首页左下角“文件下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表格”下载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山东省内调转人员使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调往山东省外使用)》一式三份(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注册单位人员必须由原单位在“调出单位意见”处盖公章);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调入人员所持材料:
(一)山东省内调入人员需准备材料:1、调出地财政局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4、有单位人员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离岗备案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5、无单位人员必须提供户籍为安丘市的户口本原件。
(二)山东省外调入人员需准备材料:1、调出地财政局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申请办理会计证的程序”中所注明的所有材料。
备注: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属地管理原则,1、调出人员必须首先征求调入地财政部门同意,同意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如调入地财政部门没有同意接收,自行办理调转手续人员,会计档案作废自己负责;2、调入人员必须是工作单位在安丘或户口在安丘市的人员,否则不予接收。
附件: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表格
安丘市财政局企会科
201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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