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人员
参加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合格人员(以网上公布为准)。
二、网上申请
登录“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在《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申请表》上填入个人信息后,下载并在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的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派出所盖章;学生可到学校或系里盖章)。
三、现场受理确认
合格考生持下列材料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受理确认手续,参加中省直和长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合格人员均到长春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长春市锦水路1097号)3号厅窗口办理受理确认手续。
1、《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申请表》(必须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①享受免试2科的人员需要带两年之内会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享受免试1科的人员45岁以上可免试一科,需带珠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6个月内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非本人亲自办理的,要给代理人签写《委托书》(参考样式附后)1份,代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合格成绩有效期限
每一季度考试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限均为自成绩公布之日起的90日,过期成绩将自动作废。2010年第1季度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五、需注意的问题
1、填写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申请表》的信息,必须与已确认的报名信息一致。确有信息更改,需提交相关证明。
2、提供办理证书的照片必须与报名时所传照片同版。
附件:他人代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委托书”参考样式(需使用A4纸打印)
委 托 书
本人因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业务,特委托XXX(姓名)代为办理。
对XXX同志现场办理提供的本人相关材料,本人可以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如出现问题,本人自行负责。
委托人:XXX(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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