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niufei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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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事项办理说明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注册、变更、调转等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苏财会[2005]13号)。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参加申请地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申请提供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2、单独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5、无工作单位的,需持常驻户口(或临时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委托代理的,需持申请人的委托代理证明;
7、其他需记载的个人资料(学历、职称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8、新成立单位,还应填写《苏州市建帐单位会计基本信息登记表》。
(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三)申请程序及地点: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含)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1、有工作单位的(临时人员、雇佣人员一律视同本单位正式人员)向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其中:苏州市级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苏州市区[不含吴中、相城两区]的部省属单位向苏州市财政局申请)。
2、无工作单位的向常驻户口(或临时户口)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
4、吴江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及具体受理窗口: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人民路998号),电话:6398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