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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变更、调转、备案
(一)注册、变更、调转、备案条件
1、注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2、变更:持证人员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化;
3、调转:持证人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化;
4、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
(二)提供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IC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按填表说明中规定的份数);
3、注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有效材料(学历、职称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5、新成立单位,还应填写《苏州市建帐单位会计基本信息登记表》。
6、外地调入者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三)办理程序及地点: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持上述相关材料(第1,2,3,5项)至注册单位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窗口办理;
2、持证人员单位调转,应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上述相关材料(第1,2,3,5,6项, )至调入单位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窗口办理调转登记;
3、持证人员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发生变更、可持上述相关材料(第1,2,4项)至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窗口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4、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持上述相关材料(第1,2项)至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窗口进行备案;
(四)承诺时间:正常情况下当场办理(外地调入者需补发IC卡,按申请承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