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
关于发放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及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2011年度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顺利结束,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要求,考试人员应于成绩公布后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放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1]32号的文件精神,河北省定于下半年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完成后统一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待下半年全省统一换发证书时一并发放。
证书发放前,考试合格人员需使用证书时,可由考试报名点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出具考试合格证明(从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秦皇岛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已基本结束。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动态掌握会计人员基本情况,会计人员调转由传统方式变为信息化方式。现将信息化调转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办理地点: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现所在地行政区划,市辖区的会计人员统一到秦皇岛市行政审批中心一楼财政局会计证窗口办理,各县区的会计人员到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办理
(二)办理方法:需要调转的会计人员请先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页上的“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入调转登记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河北省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然后携带《河北省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身份证和会计证原件到现场办理。
(三)特别提醒:
1、凡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调转人员必须先完成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并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以前年度在校会计类专业的学生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
2、会计人员注册、变更、调转(省外),待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人员系统建立完成后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其他相关信息请查询河北省会计信息网,网址:(www.hebkjx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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