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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财政局关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信息化调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承财会[2011]10号
各县(自治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动态掌握会计人员基本情况,会计人员调转由传统方式变为信息化方式。现将信息化调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法
需要调转的会计人员请先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页上的“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入调转登记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河北省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然后本人携带《河北省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身份证和会计证原件到现场办理。
二、办理要求
(一)凡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调转人员必须先完成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并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以前年度在校会计类专业的学生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市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宜,请咨询承德市财政局财会干部培训中心(承德会计之家),咨询电话:0314-2255290;各县(自治县)、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宜,请咨询县(自治县)、区财政局会计股。
(二)会计人员注册、变更、调转(省外),待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人员系统建立完成后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办理时间与地点
市直每周一在承德市财政局会计科521室办理调转事宜(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各县(自治县)、区按照实际情况安排调转时间和地点,并向社会公布。
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信息化调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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