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旧版证书申请颁发新版证书须知
一、本系统为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申请颁发新版证书系统。
二、此次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
三、申请对象
2009年9月15日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2001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持证人员。
四、申请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五、换发新版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
1. 对现从事会计工作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集中统一到原证书管理的财政部门办理“新版证书”颁发手续。办理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
(2)申请人员的“旧版证书”原件;
(3)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
2. 对未从事会计工作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由持证人员到原证书管理的财政部门办理“新版证书”颁发手续。办理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
(2)“旧版证书”原件;
(3)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
六、受理部门 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地的各设区市财政管理部门。
七、申请证书流程
1.申请人员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成功后,按照页面提示打印《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完成申请表内要求的内容;
2.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受理部门进行资料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由受理部门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凡由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点击这里下载委托书
八、填写信息注意事项
1. 对原未注册,现从事会计工作持有“旧版证书”人员,在办理“新版证书”颁发手续时,需进行上岗注册登记。
2. 对“旧版证书”已注册,离开会计岗位超过6个月的持证人员,在办理“新版证书”时,需进行离岗备案登记。
3. 对于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内容有变更的,应当先在系统中填写完变更内容后再打印《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
4. 已完成2007-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学习内容的持证人员,持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在办理换证时一并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登记,财政部门在其颁发的“新版证书”上予以记载。
5. 申请人员在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并提交成功后,按照页面提示打印《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和《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打印后由所在单位签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6. 打印用纸必须为A4打印纸。打印申请表时,请先在浏览器的【文件】→【页面设置】中将上下左右页边距全部设为5毫米,然后直接单击页面中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7. “旧版证书”换发“新版证书”的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至2011年9月14日。
8. 颁发“新版证书”期间“旧版证书”仍然有效。
9.申请表上照片必须为打印的电子照片,携带的彩色照片与电子照片为同底版的正规电子证件照。电子照片标准请参看照片采集页面图示。
10.凡2010年9月1日前已填写申请信息但尚未办理证书的,须重新填写注册信息和变更信息并点击“确定”,并重新打印申请表。(填写变更信息时请仔细辨识全日制学历学位和非全日制学历学位等,如无则选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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