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0分;会计基础50分;初级会计电算化60分。按照《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09〕1482号)文件有关规定,对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
按照省厅会计处工作部署,我市办证时间为2012年7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双休日不办公),逾期不予办理。
二、资料审核
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申领证书人员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申领证书人员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登录安徽会计网“考试合格申请发放证书”系统填写并打印);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登录安徽会计网“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打印);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证件彩照二张(1张贴信息表上)。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其学历(或学位)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以上会计类专业,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 年内(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有效,各市不得自行放宽条件。
三、档案管理
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应妥善做好证书档案保管工作,完整保存好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人一档,按顺序编号。省财政厅将适时组织全省会计从业管理工作检查。
四、市本级办证地点
滁州市市本级办证地点在市财政局会计局,办证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3:00 —5:30,地址:市政务中心南楼四楼435房间,电话:0550-3216510、0550-3216511。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