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包头第一次会计从业资格准考证打印9月25日开始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财会〔2013〕988号)精神,包头市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9、10、11月份进行。考点为:会计资格无纸化考场(原包头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内蒙古科技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9月份考试定于9月29、30日进行,报名时间9月25日至9月27日。本批次考试地点为内蒙古科技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10月、11月考试时间安排请随时关注包头会计网上通知。
请考生登录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http://116.113.106.172/acms)点击【考试报名】选择包头市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考生提前进行注册。
本年度考试报名每位考生限报2个批次,每个批次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等考试科目必须同时报考。考生报名成功后,如果缺考也计算1个考试批次。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
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可以立即打印准考证。请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准考证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最后一科考试科目考试完毕后,请考生留意计算机屏幕显示的考试成绩。考试完毕后一周内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公布考试成绩。
考生在同一考试批次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大于或等于60分),必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的6个月内持报名时申报的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高中及以下学历不要求)、报考时上传的原版照片以及在校学生证明(如果选择了是会计类专科以上学历在校学生)到会计资格无纸化考场接受信息核查并现场领取证书,具体领取日期请等待、关注包头会计网公告。
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领取证书的,视同考生自动放弃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批次考试成绩不能再作为领取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请考生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考试报名】—【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下点击【帮助中心】获取考试、报名相关信息。
报名、缴费等异常情况,请与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472-5228672。
注:会计资格无纸化考场地点:原包头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青山区丽晶酒店南200米)
包头市财政局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