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持证会计从业人员换发新版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73号令)、《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3〕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内财会〔2013〕82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新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衔接问题的通知》(内财会〔2013〕919号)有关要求,包头市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在包头市范围内开展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棕色)统一更换为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深蓝色)。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将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二、换证范围及要求为把换证工作和网上信息审验工作同时进行,会计从业人员要重新在网上更正所变化的注册信息和照片,并完成属地信息库划转工作,为方便广大持证人员换发证书,此次换证工作按属地管理和分开负责的原则分批次、分地区、分部门、单位进行。
(一)会计从业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先在网上完成个人信息属地划转工作和信息变更申请,由所属各旗(县、区)财政局进行审核,各旗(县、区)财政局对划入本地信息库的从业人员所有信息要与原件审核,并收集整理,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确认后,造表成册(见附件3)统一到包头市财政局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
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各企业单位应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造表成册(见附件3)并携带相关证件到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审核地点进行审核、换发新版证书,并对所换证人员信息真实性承诺负责。
(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要求,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前提是必须完成当前以及以前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三)2010年以前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没有参加过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持证人员,必须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办理换证手续。有关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事宜,请阅读内蒙古会计网首页“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栏目。
(四)旧版有效证书丢失的持证人员,必须在当地市级报刊(包头日报、包头晚报)等媒体发布丢失公告15日后,持相关证件,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换证手续。
(五)更换旧证照片,要求提供本人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上传的原电子档案同版的照片1张(1寸白底)。如果没有同版照片或要求更换电子照片的,请在提交定期换证申请时,在【是否更换照片】选项前打勾进行更换。
(六)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有错误的持证人员,须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持居民身份证编号变更证明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待信息变更正确后再提交定期换证申请。
三、换证程序
(一)完善从业人员属地信息划转。持证人员登录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会计从业管理】-【区内调转申请】-选择所属旗、县、区名称,持证人员只需在网上提交,提交成功后,不需要到现场确认。
会计管理部门看到提交人员信息后,要及时在网上审核通过,方便人员进行下一步换证操作。
(二)持证人员登录内蒙古会计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完成当年及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三)持证人员登录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会计从业管理】-【档案信息变更】对自己的会计基础信息进行更新。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经济类型、是否在岗、会计工作岗位、联系电话、邮箱、照片等。
(四)持证人员登录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会计从业管理】-【定期换证申请】,提交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持证人员在网上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后15日内,需持与“内蒙古会计网”系统中同版的纸质照片一张、本人的身份证、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及表中涉及学历、职称等原件,按属地及单位性质到包头市各旗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审核地点或本单位、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六)办理换证手续完备后,在指定日期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自2019年7月1日起失效,各持证人员尽快办理换证工作,过期不再办理换证事宜。
四、工作要求
各旗(县区)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对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理安排,配备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确保换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扩大宣传,有效落实。要充分利用网络、文件报刊等媒体对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让持证人员了解换发证书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使换证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换证工作中,一定要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对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材料欠缺或不符合换证要求的,应当场告知并要求补齐材料,待补齐并符合规定后再为其办理。
(三)提高效率,便民服务。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换证政策和换证流程,提高效率,便民服务,确保换证工作稳妥顺利进行。
附件:1、包头市各旗县区联系电话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流程
3、会计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4年6月28日
附件1:
包头市各旗县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
昆区财政局:0472——2510669
青山财政局:0472——3616703
东河财政局:0472——6933882
九原财政局:0472——7140075
土右旗财政局:0472——8928921
达茂旗财政局:0472——8421269
固阳县财政局:0472——2877052
石拐区财政局:0472——8728174
白云区财政局:0472——8512025
稀土高新区财政局:0472——525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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