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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题
1.×【解析】在我国的会计法律体系中,法律效力和层次最高的是会计法律。
2.×【解析】变造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
3.×【解析】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起点和基础,是记账的原始依据。
4.×【解析】根据《会计法》第21条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5.×【解析】根据《会计法》第13条的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6.×【解析】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7.√【解析】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8.×【解析】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持证人员在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9.×【解析】《会计法》第35条规定,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解析】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36条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29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1.×【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14条的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第12条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12.×【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13.√【解析】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7条第1款的规定,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14.√【解析】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34条的规定,-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15.×【解析】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第6条第3款的规定,单位不得由-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16.×【解析】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第19条的规定,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7.√【解析】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53条规定,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18.×【解析】《支付结算办法》第159条规定,持卡人不需要继续使用信用卡的,应持信用卡主动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个人卡账户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提取现金。
19.√【解析】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任何国家对在本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或个人都拥有税收管辖权,这是国家权益的具体体现。
20.×【解析】税收实体法是税法的核心部分。
21.×【解析】累进税额是指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每个等级规定-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
22.×【解析】《增值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1款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的规定,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包括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1款价外费用中。
23.×【解析】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7条的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24.×【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4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6条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的规定,税法第3条第4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次性的演出收入22 000元,费用扣除标准为:22 000×20%=4 400元,应纳税所得额22 000—4 400=17 600元,没有达到20 000元的加成征收标准。
25.×【解析】享受免税优惠,仍需办理税务登记。
26.√【解析】纳税人在期限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7.√【解析】每-收支的项目的数字指标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依据充分确实的资料,并总结规律性进行计划,不得假定、估算,更不能任意编造,体现了国家预算的可靠性原则。
28.×【解析】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29.×【解析】会计人员不钻研业务,不加强新知识的学习,造成工作上的差错,缺乏胜任工作的能力,是-种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
30.√【解析】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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