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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自毕业之日起至到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之日止2年内(含2年),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试《会计基础》科目,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会计类专业包括:
(一)会计学;
(二)会计电算化;
(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审计学;
(五)财务管理;
(六)理财学。
2011年全省实行无纸化考试,考生在各设区市财政局指定的考场、指定的时间,在计算机上进行考试。(不含厦门市)
2011年报名时间:
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第一季度报名时间:2011年1月10日至1月16日。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登录福建会计信息网(http://www.fjk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011年考试时间:
从2011年3月10日开始直到报考本季度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参考人员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各自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为准。
各市具体报名事宜请参考: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汇总
2011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仍然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下半年的考试大纲及适用教材将在福建会计信息网上公告。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第一季度:考生可在2月10日前登录福建会计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及时打印准考证,以便尽早知悉自己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场次。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0】231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预计考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福建会计信息网查询。
请参考: 各地20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凡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的人员,其2门科目必须同时合格,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双科合格证书;符合免试规定条件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合格,可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从发证之日起的2年内有效,逾期自行作废。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符合免试规定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