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及应试对象 | 考试时间 | 报名时间 | 考试科目 | 报名地点 | 注意事项 |
评分原则 | 成绩公布 | 合格标准 | 证书颁发 | 继续教育 | 收费标准 |
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根据财政部规定每年进行,由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组织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命题、制定试题答案、试卷判分标准和安排阅卷,考试结束后将考试试题于30日内报财政部备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者可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出纳;
(三)稽核;
(四)资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六)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八)总账;
(九)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十)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上旬。
初级会计电算化:4月中旬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市州财政局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自行安排。
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按科目采取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4月9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 4月9日下午2:00— 4:00
2、上机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初级会计电算化2011年4月20日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见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公告。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1月份。2011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0年11月10日至25日。各市州财政局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此期间具体安排本地考生报名。
湖南省具体报名时间请参考:20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汇总
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定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
已经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两科,只须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上述会计类专业包括:(一)会计学;(二)会计电算化;(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四)审计学;(五)财务管理;(六)理财学。
1、中央和省直在长各单位以及省、部属在长各大、中专院校报考人员请到长沙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规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2、各市州报考人员,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规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提供2张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并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其中按规定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大中专会计类专业毕业生还应持毕业生学历证书原件按受财政部门的资格审核。各市州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市州在组织考试报名时不得接受团体报名。
2、报考人员应根据规定,认真选择应考科目,考试合格后,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报考的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2011年度全科考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为一次性考试合格有效。
单项选择题选择正确,得相应分值;多项选择题全部选择正确得相应分值,多选、少选均不得分;判断题判断结果正确得相应分值,判断结果错误不倒扣分。
考试后两个月成绩公布。
成绩查询请参考:各地20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一般设在60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市财政局统一颁发和管理。
会计人员应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持证会计人员请参加证书签发机关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异地持证人员,属地管理,应回原签发机关办理从业资格变更调转手续。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安排好本管理范围内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的,可免去会计从业继续教育。
报名收费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7号)执行,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费为每人70元。